寻衅滋事
来自China Digital Space
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合或者他人的生活工作环境中,通过言语、行为等方式,有意挑衅、激怒他人,引起冲突或者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在中国,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会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来自1979年《刑法》中被看作“口袋罪”的流氓罪分解之后的罪名(流氓罪被分解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盗窃、侮辱尸体罪”和“寻衅滋事罪”等6种罪名。)然而,该罪名定义过于宽泛和模糊,以及在实践中常常被用作侵犯公民言论自由、集会和结社自由的工具,因此通常被认为是中国的又一个“口袋罪”和中国当局打压异议人士的工具,而其针对的对象往往是社会活动家、维权律师、记者和上访者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有规定“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就是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然而现实中却难以界定什么是“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更有涉嫌侵犯公民“结社自由”之嫌。
此外,2013年开始,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扩大了该罪的适用范围,使其适用于在互联网上传播虚假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罗翔,在一次公开的演讲中就批评该罪名是“法律的耻辱”,“有时会成为打击弱势群体的杀威棒,它在不断的侵蚀着法律的根基。”罗教授表示,由于定罪过于模糊,因此很容易让警察和司法机关乱用,为所欲为,进行选择性执法。
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全国人大代表朱征夫就多次呼吁中国当局废除这一罪名。根据BBC的报道,他表示,“这项罪名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惩治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对于一些无故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行为,有一定惩戒价值,但该罪名种种弊端时刻侵蚀着法律的根基,其模糊性不仅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权利义务的合理预期,也会导致执法机关选择性执法”。“尤其是近年来大量网络发言者也被按此罪名定罪,严重侵蚀了言论自由的边界;且各地执行标准很不统一,定性严重缺乏严肃性,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减损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他的呼吁也得到了法学教授翟志勇等众多法律界人士的支持。
三聚氰胺毒奶受害者家属、媒体人赵连海在2008年发起成立了“三聚氰胺毒奶受害者集体维权联盟──结石宝宝之家”,号召中国因奶粉三聚氰胺事件而患结石的孩子家长联合起来进行合法维权诉讼。结果,2010年赵连海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之后,该罪名的案例仍然层出不穷,部分知名寻衅滋事罪的案例如下:
2015年,“女权五姐妹”因为推动中国女权运动,促进性别平等,遭到当局以此罪名逮捕。
2015年7月,在“中国709维权律师大抓捕事件”中,中国人权律师浦志强被控“山巅罪”、“寻衅滋事罪”,遭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此外,另有多名律师被控以该罪名遭到刑事拘留或者监视居住。
2021年,自由派商人孙大午被以“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公司遭到低价拍卖,被外界评价为“公然抢劫”民营资产。
2020年12月28日,在中国新冠疫情期间,报道武汉封城的公民记者张展,因“寻衅滋事罪”被当局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22年8月,一名苏州女生因身穿和服,而被警察威胁其涉嫌“寻衅滋事罪”。
在2022年11月底的“白纸运动”中,中国多地爆发了街头集会。其中,多名参与者被以涉嫌“寻衅滋事”而逮捕,包括在北京参加亮马桥集会游行的曹芷馨、李思琪、李元婧和翟登蕊,成都望平街集会的黄颢和胖虎以及上海集会的李艺。
中国数字时代
- 【重温】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关于废除寻衅滋事罪的立法建议
- 看理想|为什么有人呼吁“取消寻衅滋事罪”?
- 法度Law|从全国政协委员到全国人大代表,朱征夫呼吁取消寻衅滋事罪15年
- 人我场|“100种方法刑事你”河南版:农民先遭违法强拆,后被寻衅滋事
- 谷歌搜索:更多 CDT【寻衅滋事】相关文章
- CDT 网站:【寻衅滋事】相关文章索引
中国数字空间
- 1226大抓捕
- CDS专页:加速主义
- CDS专页:小粉红
- CDS专页:微信审查
- CDS专页:米兔在2020年12月2日
- Vpn.*免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一位高中生
- 丁家喜
- 三聚氰胺
- 下岗工人
- 且听且吟且怨亭
- 中医爱国
- 中国uber多地被查
- 中国农民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习特勒
- 以刑化债
- 何方美
- 余文生
- 全媒派
- 关注雪饼
- 内蒙牧民寻衅滋事案
- 刑辩昊宸
- 劳工权益
- 卢昱宇
- 变态辣椒:神器板蓝根
- 口袋罪
- 吉林私搭浮桥案
- 周筱赟
- 哈维尔:当权者作了自己谎言的俘虏,就不得不把一切颠倒黑白
- 唐荆陵
- 外卖员
- 外卖骑手
- 女权五姐妹
- 好五倍
- 姚志勇
- 孙大午
- 审查员交班日志2012年4月4日
- 寇延丁
- 小鸮
- 少年小趙
- 尘肺病
- 工人权益
- 工信部宣布清理VPN
- 开胸验肺
- 开胸验肺案
- 张展
- 快递员
- 成都疫情
- 打工人
-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 文明码
- 新冠敏感词2020
- 曹顺利
- 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
- 最低工资
- 李婷玉
- 林培瑞:北京无以伦比的新闻审查
- 林清
- 武汉封城
- 武汉病毒研究所
- 毒奶粉
- 民营企业
- 沈梦雨
- 深耕纪
- 煽动民族仇恨罪
- 禁片目录
- 端点星
- 红孩儿十八赢
- 结社自由
- 网约车
- 翻墙
- 翻墙罪
- 良民证
- 英雄之菜
- 赵连海
- 邓中夏
- 邹幸彤
- 郝劲松
- 郭玉闪
- 郭飞雄
- 阮耀钟
- 雪饼案
- 黄雪琴
- 黑龙江信息港网宣指令
- 鼠标少年
维基百科: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罪是1997年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時,从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的流氓罪分解的罪名。根据中国最新刑法(2020年发布),该罪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